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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0-04-14 11:03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冀人社发〔2020〕2号文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通过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2名。岗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以及学历、学位等具体条件见附表1:《2020年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专接本。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在2020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4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现居住地为全国疫情低风险地区符合条件人员方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d.gov.cn)和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d.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除发布公告、公示环节外,其他环节相关通知详见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17日24时(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报名提交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打包发至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rsk8168086@126.com)。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

  3.提交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2)毕业证;(3)学位证;(4)已毕业学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未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7)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4月20至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资格审查地点在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人员提供资料:本人持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并通过专人体温测量,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健康证明,合格后参加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因本次招聘所处疫情期间,为保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中心急需人员顺利招聘,因此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本市,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疾病控制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8:1则增加笔试,公告告知有关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与岗位招聘人数8: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检验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2:1则增加笔试,公告告知有关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与岗位招聘人数1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只做筛选,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打分。评委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淘汰。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评委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d.gov.cn/)公布。

  7.注意事项: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和《面试通知单》,需做好个人防护,通过体温检测。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鉴于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原因,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公示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郸市人社局审核并报邯郸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310-8168013、8168015(邯郸市卫健委人事处)

  0310-8168086、8168085(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8168062(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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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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