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4-10 10:21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中国档案报社、档案干部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
中国档案报社是全国档案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布档案高层信息,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指导档案业务,披露历史真相,记载当代要事,宣传档案事业。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是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直属的全国性档案专业教育培训机构,职能是围绕国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面向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开展岗位培训和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中国档案报社办公室岗位:1人
2.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一部岗位:1人
3.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二部岗位:1人
4.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三部岗位:1人
5.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办公室岗位:2人
6.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教育培训处岗位: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报考生源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其中,北京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包括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至4月27日,有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并于4月27日17:00前按报考岗位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中国档案报社:danganbaors@163.com
联系人:易文君 电话:010-63157625
李 蔚 010-63161681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dagjzx@163.com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63017742
朱 强 010-83172368
聘用单位将于4月30日17:00之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中出现问题的,或拟聘用人选申明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83083863。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中国档案报社是全国档案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布档案高层信息,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指导档案业务,披露历史真相,记载当代要事,宣传档案事业。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是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直属的全国性档案专业教育培训机构,职能是围绕国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面向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开展岗位培训和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中国档案报社办公室岗位:1人
2.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一部岗位:1人
3.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二部岗位:1人
4.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三部岗位:1人
5.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办公室岗位:2人
6.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教育培训处岗位: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报考生源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其中,北京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包括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至4月27日,有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并于4月27日17:00前按报考岗位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中国档案报社:danganbaors@163.com
联系人:易文君 电话:010-63157625
李 蔚 010-63161681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dagjzx@163.com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63017742
朱 强 010-83172368
聘用单位将于4月30日17:00之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中出现问题的,或拟聘用人选申明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83083863。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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