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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25-02-10 16:21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 人社局发〔2011〕10 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 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 37 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和岗位 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 名,具体实施方案公 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主管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招聘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3.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17 号
4.招聘单位主要职责: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 承担各类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编制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及环境管理政策的研究工作;开展低碳发展政策研究、低碳技术 开发与应用推广、国际合作等工作;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化 学品环境管理相关调查、分析测试、技术鉴别等技术支持工作, 并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承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宣传、教

 
 
育培训、实践转化等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要求
针对符合岗位一至四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如下:
(一)2025 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 年、2024 年毕业后未 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中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三)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025 届高校毕业生,可 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 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 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一:
1. 岗位名称:专技岗十二级(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2. 岗位职责:从事生态碳汇、减污降碳协同、绿色低碳发展、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 名
岗位二:
1. 岗位名称:专技岗十二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
2. 岗位职责:从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政策评估,规划与政 策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 名 岗位三:
1. 岗位名称:专技岗十二级(生态环境数据分析)
2. 岗位职责:从事生态环境领域各类多源数据处理、分析、 挖掘、数值模型构建与应用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 名 岗位四:
1. 岗位名称:专技岗十二级(会计) 2. 岗位职责: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 名 岗位五:
1. 岗位名称:专技岗十级(生态环境地理信息技术研究与应 用)
2. 岗位职责:从事生态环境地理信息调查监测、遥感解译、 融合分析、综合评价、预警研判及结果表征等技术研究与应用相 关工作
3.招聘数量:1 名 岗位六:
1. 岗位名称:专技岗十级(人力资源管理)
2. 岗位职责: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 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在入职报到前取  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参考  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 《授予  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 年颁布, 2008 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报  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允许以  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报考。持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  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年龄 18 周岁以上,岗位一至四要求 30 周岁及以下(1994 年 2 月 9  日及以后出生),岗位五至六要求 40 周岁及以下(1984 年 2 月 9  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天 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

 
 
划表》(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 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 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9.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 月 14  日在天 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 心 网 ( https://www.tjtalents.com.cn/   ) 和 北 方 人 才 网 (https://www.tjrc.com.cn/)上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5 年 2 月 9  日 9:00 至 2 月 15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 年 2 月 9  日 9:00 至 2 月 17  日 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s://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  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 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 45 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 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 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于 2025 年 2 月 9  日至 2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6:00 到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兴华一支路 5 号 301 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 022-2801360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 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 3 人的,

 
 
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改报其他岗位。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其中岗位  一、二、三、五考《综合知识》(生态环境类),岗位四考《综  合知识》(财会类), 岗位六考《综合知识》(人力资源类), 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知识, 满分为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  一招聘环节。
2.笔试时间:2025 年 3 月 1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 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9:00 至 3 月  1  日 9 :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  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报考人员可登录 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 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

 
 
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 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伪造、擅自涂改 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 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在报 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 补一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 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 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学信网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以及在 “ 学信网 ”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5. 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SCI 期刊论文及收录证明,毕业论文、国内期刊论文、著作 原件,参与的项目合同、课题研究报告,授权专利、科研成果、 案例文本原件,以及可以证明报考人员具备岗位所需技能、研究 经验、工作经历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9:00 至 4 月 18  日 17: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监测与科 研实验大楼 2005 室(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17 号)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 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 为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 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5 年 5 月 17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 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  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 缺少任一证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9 :00 至 5 月 16  日 17 :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 弃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 绩各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 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 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 https://sthj.tj.gov.cn   ) 、 天 津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网 (  https://www.tjtalents.com.cn/    )  和  北  方  人  才  网 (https://www.tjrc.com.cn/)上公布。
2025 年 5 月 27  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 相关信息。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指定并电话通知。非招 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 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等 原因致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 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 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  出具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  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审查应聘  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 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tj.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 才网(https://www.tj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 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 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 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 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全程监督,并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 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 社部令第 35 号)处理。
十一、其他要求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 经上级部门批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 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确保能取得联 系。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尽事 宜请电话咨询所报考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 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 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87671608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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