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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本科及以上岗位)

2025-02-10 16:1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 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 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 局发〔2011〕10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 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 2006 年 2 月,是经天津市人 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 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 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https://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 运  职  业  学  院  网  站  公  开  招  聘  专  栏 ( https://renshi.tjmc.edu.cn ) 、 北 方 人 才 网 ( https://www.tjrc.com.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 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5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 附件 1)。

三、招聘人员条件
(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 养学科目录( 2018 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 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年)》等目录执行;其中以第 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 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 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 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 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 日,例如 “40 周岁及以下”是指 1984 年 2 月 9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 类推;
10.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5 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 年

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 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 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 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 消其应聘资格;
11.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 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 位;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 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 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

局发〔2011〕10 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9 日 16:00 至 2 月 15 日 16:00 考  生  登  录  天  津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 https://www.tjtalent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 2025 年 2 月 9 日 16:00 至 2 月 17 日 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 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 同。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 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办理考务 费减免手续,须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17 日 9:00-11:00, 14:00-16:00 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兴华一支路 5 号 301 室)办理,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 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 于 报 名 结 束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学 院 网 站

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 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 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14:00-16:00 在报名系统中改报。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提供 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 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 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1.  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设置为辅导员专业试卷,教师岗位 笔试科目设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 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 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具体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 9:00 至 3 月 8 日 9:00。
笔试成绩将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 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北方人

才网( https://www.tjrc.com.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 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 1:3 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报考人员笔试成 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 1:3 比例的,则一同确 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提供各类证 书、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复审前 5 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 开招聘专栏公布。
3.面试
面试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 5 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 (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专任 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 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00 分(其中试讲占 80%, 答辩占 20%),合格分数为 60 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 一环节。
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答辩,主要考 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00 分(其中 结构化面试占 80%,答辩占 20%),合格线为 60 分,低于合

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海运职  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 )公开招聘专  栏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 数,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 成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 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仍 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 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 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 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 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 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院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师进行准 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

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 关规定,学院将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以上 查询如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 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 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 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 后,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 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 57 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 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应于 公示期满后二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 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根 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 人社局发〔2011〕10 号)文件规定,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 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社部规〔2019〕1 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 《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津人 社局发〔2011〕10 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 回避。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 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的规 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 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 作时间调整的, 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 https://jy.tj.gov.cn ) 、 天 津 海 运 职 业 学 院 网 站 (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 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8779607 商老师 监督电话:022-28779686
考务咨询电话: 022-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6:30
 

 
 
附件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5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 计划表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5 年 2 月

附件【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本科及以上岗位).pdf
附件【附件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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