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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人员公告

2020-04-03 09:42 分享到: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7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医学相关专业可放宽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5日至2002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3.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

  4.应聘人员为民考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天山火炬微信公众号、普通高等学校网站等地发布简章。

  (二)线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4日24:00。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统一命名为“高新区(新市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高新区(新市区)报考邮箱408592364@qq.com。

  重要提示:

  1.请如实并完整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报名表中“报考区(县)”处务必填写我区固定名称“高新区(新市区)”;

  3.将《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内,且图片大小尽量小于1M(为准确、快速检索简历材料信息,切勿发送压缩包)”;

  4.邮件主题务必统一命名为“高新区(新市区)—姓名—手机号码”;

  5.如信息缺失,视为报名无效。

  咨询电话:王老师0991-3091107、0991-3678873

  资格审查:由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三)实习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实习期不少于两个月,期间包食宿,并发放不低于600元/人/月实习补贴。

  (四)民主测评

  实习期满由高新区(新市区)委组织部、各乡镇、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工作。

  测评内容:政治表现与遵纪守法、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等,详见《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附件4)。

  测评范围: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

  测评办法:具体测评办法由区委组织部确定、组织实施,并提前3天公告。测评之前,考核组要核实全体参评人员的身份。

  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民主测评成绩=(民主测评满意人数÷参加民主测评总人数)×100

  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测试

  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民主测评成绩×50%+测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5)。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

  聘用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报销交通和体检费用。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4月15日;

  (二)实习期:5月至8月;

  (三)测试、体检等程序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关注社会舆情。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三)招聘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实行公务回避。

  点击下载>>>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xls

2020年乌鲁木齐市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doc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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