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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副高或博士岗位)

2023-11-21 11:00 分享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 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 2006 年 2 月,是经天津市人 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 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 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 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 海 运 职 业 学 院 网 站 公 开 招 聘 专 栏 (http://renshi.tjmc.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 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3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副高 或博士岗位)》(见附件 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 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 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 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 对待,将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 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 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 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如“30 周岁以下”是指 1992 年 11 月 26 日及以后出生,“35 周岁以下”是指 1987 年 11 月 26 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 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 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 于 5 天。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16:00至12月1日16:00 考 生 登 录 天 津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 http://www.tjtalent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时间 2023 年 11 月 26 日 16:00 至 12 月 1 日 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 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 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 在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 发布。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 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 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 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详见学院网站 (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教师岗位 面试环节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 力,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保留 1 位小数,及格分数线 为 60 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 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海 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 专栏公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 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 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 意证明。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 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 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 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 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 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 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 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 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 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应于 公示期满后二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 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 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9607

附件【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副高或博士岗位).pdf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3 年 11 文章来源:https://renshi.tjmc.edu.cn/info/1013/1869.htm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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