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31 13:49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为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岗,负责后勤服务相关数据、档案统计汇总和整理,负责资产管理处综合类事务工作,完成国管局基建项目申请及实施,负责机关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国管局下达的专项工作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专业为会计学、会计、审计,本科生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物业管理、软件工程,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010-66580251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fwzx_bgs@cdpf.org.cn。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至少达到3名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201、66580329
中国残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为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岗,负责后勤服务相关数据、档案统计汇总和整理,负责资产管理处综合类事务工作,完成国管局基建项目申请及实施,负责机关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国管局下达的专项工作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专业为会计学、会计、审计,本科生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物业管理、软件工程,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010-66580251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fwzx_bgs@cdpf.org.cn。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至少达到3名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201、66580329
中国残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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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10/t20231031_508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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