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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3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4-11-12 11:48 分享到:

为持续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力量,不断提升我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4年,全区共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石家庄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明细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等部委相关文件中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高新区户籍。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1日至200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6)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支部出具的盖有党支部、党委章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11)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石家庄市目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以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10)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所负责网格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关爱服务、公共服务代办、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及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诺优考”报名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8: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nuoyoukao.com/s/24358),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确认完成报名。特别注意:确认“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网上缴费环节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免费报名,报名考务费减免办法:完成网上缴费后,在11月26日9:00-12:00、13:00-17:00到指定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支付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11月21日-11月22日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2,截至11月20日17: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3)笔试考点设置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下载的《笔试准考证》。
(5)党员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5.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6.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高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历高者优先录用。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调阅个人档案、查询失信记录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8.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9.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社会工作部制定社区工作者分配方案,拟聘用人员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7日内到所在街道(乡镇)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依据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人选。
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任职期间全程在社区工作,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
五.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中涉及户籍要求的,以报名开始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等情况。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审、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5)本次考试审核材料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在报名材料、体检等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本次公告由组织方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1863390506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4年石家庄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明细表.xlsx (9.4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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