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其他招聘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3年东丽区公开招聘派遣制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03-28 11:06 分享到:

为加强我区应急救援工作力量,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派遣制专职消防员30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0名、消防战斗员岗位20名,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岗位工作强度较大,适合男性报考;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应聘消防车驾驶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
7、应聘消防车驾驶员的必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军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及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3、东丽区对口帮扶县甘肃省皋兰县、甘谷县、临潭县、河北省承德县人员优先。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既往及现实有违法违纪问题,有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相关待遇
1、消防车驾驶员每月收入约5480元,消防战斗员每月收入约4980元,五险一金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2、凡年终被评为优秀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2万元;被评为合格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1万元;
3、站长助理岗位补贴每人每月350元;班长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80元;副班长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2023年3月28日起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与缴费均在北方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8日16:00截止
缴费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10日16:00截止。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后续考试环节。报名费45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回。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数量的以最终符合录取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成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体测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00。
备注: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分为体测、心理测评、面试、体检及政治审查等环节,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体测
体测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测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
体测地点:东丽区华明中学(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文辅路2号)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通知为准。
体测结束后,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体测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心理测评
体能测试环节完成后,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心理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if !supportLists]--> ● <!--[endif]-->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 集合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弘顺道11号华明集团4号楼知识产权大厦四楼会议室(暂定)
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22年东丽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凡退役军人,需持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持有B2及以上级别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需要参加心理测评。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if !supportLists]--> ● <!--[endif]-->心理测评
根据岗位需要,政府专职消防员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采用专业心理测评系统进行,心理测评结果不予公布,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作为重要参考。
心理测评方式:考生持本人手机现场进行测评
心理测评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10:00(暂定)
心理测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弘顺道11号华明集团4号楼知识产权大厦四楼会议室(暂定)
心理测评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并完成心理测评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回。
面试缴费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6:00。缴费完毕考生可于2023年4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8日(暂定)
面试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弘顺道11号华明集团4号楼知识产权大厦(暂定)
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
1、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治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四、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022-24396737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022-24967900转803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技术咨询电话:
022-24896641(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

附件1:《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2:《2023年东丽区公开招聘派遣制专职消防员面试报名表》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tj-nhr.cn/main/gonggao_dt.aspx?CID=24&ID=1466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