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邮政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聘用人员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指定人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二分局工作,单位常驻地为天津市武清区。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劳务派遣人员薪资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三、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扫描件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报考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二分局派遣岗位”,邮箱地址为:tjsyzgljrsc@163.com。咨询电话为022-23397849。
2.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简历未通过初审的恕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将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办理入职
(一)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如在招聘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况,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E2l1kfdkZu-DFn0ptPJ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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