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13 14:46 分享到: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档案管理岗:1人。
1、无犯罪记录,无宗教信仰,无不良征信记录,党员优先。
2、热爱祖国,维护党的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守规矩。
3、年龄35周岁以下,长期居住市内六区。(非津户籍人员提供市内六区居住证明)
4、需要有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能够熟悉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掌握简单网络知识、计算机硬件知识。文字录入速度达到200字/分以上者优先。
5、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岗位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文书档案管理工作,重点完成档案电子化工作;在有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辅助处理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完成部分会议记录工作及用工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任。
(二)工资待遇。
双休,正常工作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000元/月左右;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80%发放。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投至电子邮箱: yhtbb123@126.com
简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人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婚否、是否中共党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具体学习及工作经历等。
报名投递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11日
*温馨提示:报名后经过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政审
通过面试的人员应按单位要求,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要求
考察由用工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
六、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2、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司及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18020073083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劳务派遣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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