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其他招聘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6-03-31 12:44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一级平台公司,以“一中心、四主线、多支点”为发展路径,主要承担北辰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促进、企业服务、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投融资等六大职能,以资产运营、能源资源、建设开发、物业服务等四大板块为主营业务,统筹管理各运营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子公司副经理1名;

2.子公司财务专员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个人信用记录。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以上岗位计算年龄、任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含)。

上述岗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符合任职回避及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聘人员任期及履职待遇

(一)任期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零一天,试用期两个月,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或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二)薪酬

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享受相应五险一金等法定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初试、心理健康测试和复试)—背景调查及政审—体检—公示—正式聘(招聘程序每环节通过后,将会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2026年4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名邮箱:ryxczhaopin@163.com

3.应聘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应聘登记表》及《经历业绩报告表》,以附件形式连同个人证件照、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或重要奖励等)、曾负责项目及与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扫描件一同上传,完成报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22-26980177

技术咨询电话:022-86910662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将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其间若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结果、综合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将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本次招聘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他用,恕不退还应聘人员。

附件:

1.《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3.《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历业绩报告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

2026327

半月讲坛温馨提示:信息均转载自官方网站,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服务。其最终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如对信息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我司不承担此类稿件其他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有侵权或需删除请联系我们。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