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青年发展促进中心(天津青年宫)招聘公告
2025-07-04 15:44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及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要求,为我市广大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天津市青年发展促进中心(天津青年宫)已被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现对外公开招聘见习人员。
就业见习基地介绍
天津市青年发展促进中心(天津青年宫)(以下简称:青年发展促进中心)成立于1953年,是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直属的教育阵地,始终坚持突出社会教育功能,发挥引领服务青年的作用,坚持公益性原则,搭建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台,全面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拓展服务功能。主要职责为组织青年文化、科技、体育等群众文化活动;联系服务青年、青年自组织、青年社团;组织开展有关青年和青年社会组织社会教育培训活动;承接团市委相关部门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社会融入等工作;指导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工作等。下设综合办公室、物业资产部、教育培训部、活动服务部、创新创业部、社会组织服务部等6个部室。
活动服务部负责组织青年文化、科技、体育等群众文化活动;负责联系服务青年;负责开展青年职业文明素养提升、技能培训工作;承办团市委相关部门青年交友联谊、社会融入等活动;负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国内、国际交流;负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青年发展研究工作;承担天津市青年发展促进中心(天津青年宫)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培训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青年和青年社会组织社会教育培训;负责联系服务青年社团;负责开展品牌项目合作;负责研究制定课程设置和招生计划,建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承办少工委、辅导员之家相关工作;承担天津市青年发展促进中心(天津青年宫)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对象
1. 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 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4. 符合青年发展促进中心见习岗位要求的;
5. 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具体要求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爱教育事业。
2.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学生干部或有相关实习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 能满足单位要求的工作时间,保障出勤和完成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文员(1人)
中共党员优先,中文、新闻、档案学相关专业优先,有良好的文字驾驭、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及创新能力,能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政治素质好。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会编辑制作微信公众号。
工作内容:
1.文稿撰写、宣传工作;2.会务服务、接待服务;3.党务工作;4.档案工作;5.人事工作;6.内访外联、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活动服务部活动策划(1人)
艺术、体育、新闻、中文、播音主持类专业,有活动策划组织和学校学生会、社团活动经验者优先。
工作内容:
负责活动的策划、外联、组织实施等。
(三)教育培训部宣传活动策划(1人)
专业不限,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爱教育事业。文字撰写功底较强。热情有亲和力,善于沟通,有组织策划活动经验,学生干部优先。
工作内容:
1.负责活动方案、新闻稿、讲话稿等文字撰写;2.微信公众号编辑制作;3.负责活动的策划、外联、组织实施等;4.负责学员及家长咨询接待及教务管理。
聘用与管理
1. 报名人需参加天津市青年发展促进中心统一面试。
2. 协议签订:面试通过将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3.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具体期限将与就业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就业见习人员每天见习时间应不少于6小时。
4. 生活费补贴: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每月见习满15天及以上,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5.用人单位将为见习人员每月缴纳人身意外险。
报名方式
1. 招聘时间:即日起至7月28日。
2. 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以“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
综合办公室:qng_bgs@126.com
活动服务部:qng_stfw@126.com
教育培训部:tjqngzhpxb@126.com
3. 工作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
4. 咨询电话:
综合办公室:23119033(周一至周五)
活动服务部:23304567(周一至周五)
教育培训部:23393106(周二至周日)
(接听时间:9: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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