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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招募公告

2025-02-24 11:28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 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二)对当事人欠缴诉讼费进行催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院纪院规和保密规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5.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和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如实填写《司法辅助人员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由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入选人员。
(三)聘任与培训。经审查、考核通过,由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沟通等处理纠纷的司法辅助技能培训。
五、招募人数及报酬待遇
本次招募共需5人,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考评的方式,基本收入3000-4000左右。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投送简历的方式,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内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或JP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lfgypc@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司法辅助人员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司法辅助人员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相关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工作期间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三)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我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广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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