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其他招聘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4年11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站面向社会考生报名通知

2024-11-05 15:48 分享到:

郑重提醒: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代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站无关。

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考生留意有关考试内容的调整。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现将2024年11月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测试对象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根据现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要求,凡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成绩尚未发布的,不允许再次报名,待成绩公布后方可报名。

 
 
 
 
 

二、测试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11月12日9:00~2024年11月14日24:00(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bm.cltt.org。本次测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1月23日(星期六),11月24日(星期日),11月25日(星期一)。公布的考试机位额满后,报名系统自动开启下一考场继续报名。请应试人员注意测试日期并合理安排时间,报名确认后,测试日期和时间均不可调整。

(2)报名要求

应试人员须提前准备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照片清晰,分辨率为390*567;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该照片仅用于准考证。)

(3)制证(证书)照片要求

现场采集照片为准(请务必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考试当日需衣着得体,发型整齐。注:因采集信息背景为白色,采集照片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建议穿纯白色的上衣及外套。

(4)测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1月23日(星期六),11月24日(星期日),11月25日(星期一)进行测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地铁5号线或9号线直沽站D出口即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河东校区)。

(5)准考证打印及查验

应试人员交费成功后,尽快自行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根据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请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内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场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

应试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报名审核。证件照若不符合要求,审核不予通过,系统将重新分配应试人员名额。

报名审核通过后,应试人员须在24小时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系统将重新分配应试人员名额。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文件津发改价费【2020】274号文件要求,向参加测试人员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交费完成后测试日期无法更改,费用不能退还。

 
 
 
 
 
 四、成绩发布及证书发放

按照相关规定,测试后30个工作日(约45天)完成相关评测工作,测试成绩在一级乙等及以下的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发布成绩。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后(约30天),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负责向应试人员发放等级证书。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5852599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六、 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应认真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因应试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应试人员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和管理,经与考务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候考室。应试人员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五)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员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员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11月5日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