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 2020年公开招聘48名编制教师公告(第1号)
2020-05-14 10:40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48名,安排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招聘天涯区中小学编制教师48名,聘用岗位均为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六)应聘偏远地区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时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师范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报名。
(七)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者。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成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八)所有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报名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届时无法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者将解除聘用。
(九)所有应聘者应取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
(十)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sanya.gov.cn/)、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ty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天涯发布公众号、天涯教育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复制报名网址至系统报名,按照要求填材料及上传岗位所需要证明材料,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00—2020年5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92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均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承诺书栏报考人签名必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加按手印扫描上传)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4,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本人书面承诺。);
(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9)在相应学科任教满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应聘偏远地区小学教师岗位人员提供学校盖章工作证明,需注明具体教学时间和学科,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0)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1)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和微信号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填写打印准考证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0%、6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
2.面试
(1)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报考人员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加盖公章)。
④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入围面试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报名信息不实,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4)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教学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5)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板块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依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或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已受聘的天涯区中小学临聘教师优先,其余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追加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2.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当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经体检合格后,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经体检、考察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七)岗位选择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按岗位类别依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区委机构编制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三亚市天涯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天涯区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911863
监督电话:(0898)88341862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1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招聘天涯区中小学编制教师48名,聘用岗位均为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六)应聘偏远地区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时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师范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报名。
(七)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者。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成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八)所有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报名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届时无法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者将解除聘用。
(九)所有应聘者应取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
(十)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sanya.gov.cn/)、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ty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天涯发布公众号、天涯教育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复制报名网址至系统报名,按照要求填材料及上传岗位所需要证明材料,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00—2020年5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92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均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承诺书栏报考人签名必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加按手印扫描上传)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4,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本人书面承诺。);
(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9)在相应学科任教满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应聘偏远地区小学教师岗位人员提供学校盖章工作证明,需注明具体教学时间和学科,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0)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1)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和微信号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填写打印准考证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0%、6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
2.面试
(1)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报考人员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加盖公章)。
④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⑤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入围面试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报名信息不实,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4)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教学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5)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站板块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依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或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已受聘的天涯区中小学临聘教师优先,其余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追加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2.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当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经体检合格后,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经体检、考察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七)岗位选择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按岗位类别依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区委机构编制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三亚市天涯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天涯区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911863
监督电话:(0898)88341862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1
附件1: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点击预览]
附件2: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 [点击预览]
附件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预览]
附件4: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点击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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