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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港口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0-04-10 10:06 分享到: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港口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3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港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港口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港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扫描件;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扫描件;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在招聘现场都需交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

  (2)方式: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专业+姓名”,发到我镇招聘邮箱gkzjysw@163.com。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审核报名材料。由港口镇招聘小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等通知其到现场进行复审。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

  (5)现场资格复核:时间待定。

  由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山市港口镇进行复核。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6)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学生干部经历等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考核

  1.考核时间:时间待定。

  2.考核地点:待定。

  3.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4.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授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讲课)占面试成绩的60%;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占面试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港口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6.面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镇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镇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0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镇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8411085、88480768。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中山市港口镇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760-88402235

  中山市教体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点击下载>>>

  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docx

中山市港口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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