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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0年度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2020-03-27 14:41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21名,其中博士学历计划数5名,硕士学历计划数16名(分男性10名和女性6名)。

三、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硕士应聘者须为199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应聘者须为198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专升本学历);若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二年制及以上)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敬业爱岗,勇于担当、具备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诚信等记录。
(六)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等)。
(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16时截止。
(二)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20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
(三)发送《登记表》的同时,还须提供并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暂未领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为准;
3、学生干部任职材料,提供学校学工部、团委或院系证明(加盖公章,须明确所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二级学院党委证明(加盖公章,须明确入党时间及入党党组织);
5、其他获奖证书等。
上述(1~5)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四)邮件主题、《登记表》、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校名+应聘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并发送至我校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gydxzp@163.com(“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

五、资格初审
1、学校初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拟参加考核人员等信息,包括应聘者简况、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考试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六、资格复审与验证
1、应聘者来校时,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或者博士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及非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学生干部任职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学校验证。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2、硕士按招聘计划分类进行审核、考核、录取与聘用,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该类招聘计划数的3倍,学校可核减该招聘计划数。

七、考试与考核
(一)笔试考核环节。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时政、心理健康教育等。
硕士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硕士招聘计划分类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与实践环节;在相应计划指标内最后一名笔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与实践环节。
博士应聘者免于笔试考核。
(二)心理健康测评环节。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若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则取消后续应聘资格。
(三)面试与实践考核环节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实践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的综合技能与素质。
(四)考核最终成绩确定。考核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面试考核成绩占50%和实践考核成绩占50%进行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拟录用人选确定。考核最终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招聘计划分类,按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来确定拟录用人选。若在同一计划中应聘者的考核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实践考核、面试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实践考核、面试考核的两项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八、后续安排
(一)根据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录用人选并公示。
(二)拟录用人选参加我校规定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能获得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与我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确有原因不能现场签约的,须经人事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核准后予以其他方式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应聘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则协议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非应届毕业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至我校人事处现场签订《聘用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学校根据应聘者考核结果确定替补人选。
上述安排若确需调整的,通过我校校园网另行公告。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入事业编制。
(二)硕士研究生拟聘人员以事业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我校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基本一致。试用期内经我校考核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55-2311647
               蒋老师,电话:0555-231656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电话0555-2311499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26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2020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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