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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公告

2020-03-18 09:00 分享到:

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3名在编新任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岗位志愿。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并缴费。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2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需于3月16日(含)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按本公告附件2要求提供)的扫描件打包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jaqjyjrsk508@163.com,请在发送成功后主动与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联系(0591-83994197),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逾期不予受理。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晋安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再行网络报名。凡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非留学回国人员及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直接网络报名即可)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含各附表下方“其它说明要求”)和《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附件2)中的说明,按网上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附件2)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所有岗位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随时跟踪留意后续情况。建议在3月22日报名截止当天再次登陆确认报名结果。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所有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jszpksgsgg/20200217/9844.html)。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由福建省教育厅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留意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笔试时间由福建省教育厅确定后,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按时参考。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jaq.fuzhou.gov.cn/xjwz/ztzl/jy/,下同)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所有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晋安区属小学舞蹈教师、晋安区属幼儿园幼儿教育教师)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6.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jaqjyjrsk508@163.com,请在发送成功后主动与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联系(0591-83994197),以确认加分材料是否成功接收,逾期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20 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区教育局人事科)
0591-83924090(区人社局考录科)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八、其它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区人社局与教育局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电话:83994197;传真:83611629。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根据榕晋教〔2018〕454号文件精神,为缓解部分晋安区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我区拟计划继续通过笔试、面试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若干名,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0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具体招聘计划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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