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2-14 09:30 分享到: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八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3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人。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0年辅导员招聘计划为招聘本科生辅导员39名、研究生辅导员6名。具体辅导员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
三、招聘对象
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
硕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有辅导员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20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0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2) 有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20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2、学历要求:
本科生辅导员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毕业生优先录用;研究生辅导员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历应聘人员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国家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具有博士点的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班干部证明。
5、其他要求:辅导员岗位其他要求详见
6、不得应聘的情况: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注意事项:
1、博士学历应聘本科辅导员的,需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并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
2、硕士学历应聘本科辅导员的,应聘人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
硕士学历应聘辅导员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硕士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如:应聘者第一志愿不符合岗位要求或第一志愿岗位已有博士人员应聘成功等),学校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博士学历应聘研究生辅导员的,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并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辅导员招聘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页。
六、面试考察
(一)博士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
博士学历应聘本科生辅导员岗位,将于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先期进行博士应聘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博士学历人员招聘结束后进行硕士学历应聘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如博士学历人员招聘成功,应聘相应岗位的硕士学历人员可根据其应聘志愿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学历应聘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将于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进行博士应聘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硕士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
硕士学历应聘本科生辅导员岗位,将于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本科生辅导员岗位的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应聘人员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历人员办理入编,享受普通博士的相关标准待遇。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附件6),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111 80789895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 0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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