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及学工处职员公告
2021-12-13 14:20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学工处职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序号 |
需求岗位 |
学科、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政治面貌 |
需求人数 |
1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15 |
2 |
资助中心干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1 |
3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2 |
4 |
创新业学院专职工作人员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2 |
5 |
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员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5 |
(三)其他条件
1.30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员年龄适当放宽;
2.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2020年3月20日(下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工处hcxyszk@hc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XX应聘河池学院+学工处职员/辅导员+毕业院校+专业”,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在面试前提交:
(1)个人求职简历一式七份;
(2)《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附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考核
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778-3147632,13877839570。
河池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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