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苏州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2021-12-13 14:20 分享到: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引进教育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在职在编中小学骨干教师。
二、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35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A类
1.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2.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B类
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5.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6.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
C类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6.四十五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7.四十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8.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
9.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博士;
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金牌教练等。
(四)未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师德考核、人事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评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防疫期间可组织视频初试),按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择优推荐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选,并形成综合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取和聘用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吴中区人才办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相应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八、岗位待遇
到岗后经转评为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名师”的,每学年经考核合格享受吴中区相应“名师”奖励。如入选苏州市、吴中区两级教育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95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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