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5年度合同制教师招聘启事
2025-04-14 19:50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在岗教师需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5年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7587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我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咨询电话:022-6859200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nHvGejCEbLqJUwG5rgFkA
提取码:0414
附1: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
附2:承诺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解释为准。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