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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1-12-13 11:54 分享到:

根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方案》,现就公开招聘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日(周三)9:00至16:30
地点: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海河教育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行政会议中心(E座)218。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等;
3.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还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
4.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近五年业绩成果材料:
近五学年来从事专业教学课程情况,提供教务处下达的授课任务书;或从事实践项目、管理项目、业务工作情况,提供相应作证材料。
近五学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提供立项书、结项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材料;代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查重报告;著作及教材,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本人编写部分的证明;专业奖项(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等),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鉴定材料,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同时提供学生获奖证书及本人指导教师证书;发明专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成果情况提供相关证书等。
提供本人说明材料(A4纸打印、落款本人签字),包括近五年来的历年考核结果、奖励或处分(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师德失范、教学事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材料。
5.报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或能够证明本人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其他材料;
6.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尚未截止报名的岗位:国际贸易类专业教师(20210101)、商务英语专业教师(20210102)、德语专业教师(20210103)、法语专业教师(20210104)、计算机类专业教师(20210109)、金融类专业教师(20210111),仍继续接受报名。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1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rsc.tcc1955.edu.cn/info/1009/15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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