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通知须知 >

天津市聋人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25-03-24 09:25

根据考试工作安排,进入天津市聋人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的考生,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4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

特别提示:截止2025年422日下午15:00前未到资格复审现场,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聋人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东头)      

三、需携带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生源地、所学专业、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同时携带从“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尚未取得的应出具合格证明。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且务必在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6.应聘语文教师岗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份。

7.招聘要求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

8.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不再退回。

   四、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不能他人代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证件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取消或放弃资格复审形成人选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有资格复审递补,拟于2025年4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通知。

     

    招聘单位电话:022-267449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天津市聋人学校                                                      2025324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