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温馨提示
2021-12-13 11:58 分享到:
4月20日,津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其中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可酌情后延。”
4月23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4月24日,国家教育部发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
据此,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教师招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如被聘用,应当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招聘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津南区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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