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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公示

2021-12-13 11:58 分享到: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9月26日—10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和平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300020)
      电  话:2712625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公示

 

 

 


和平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zkgg.tjtalents.com.cn/newzx_info.jsp?zxid=B2E0E88EA3EA442D484F7D5BDEB256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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