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0人的公告
2024-10-11 17:02 分享到: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我县工作安排,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共计18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150人,小学教师30人,具体详见《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辖区户籍,其中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报考不限户籍。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岗位不限师范类,不限专业;中学岗位(信息技术岗除外)限师范类专业,且与所报岗位一致;中学信息技术岗不限师范类,限计算机类专业。
研究生报考不限师范类,不限专业。
6、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段需与所报岗位相适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按《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教材教法”等课程。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7、经公开招聘的沧县在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公示等均在此官方指定媒体发布,招聘方一般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后完成报名环节。
报名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21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对拟试讲人选的报名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环节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试讲。小学、初中岗位试讲内容均为沧县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询。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试讲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条件、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不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待聘人选,参加培训和选岗。
(十)培训和选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按所报学科岗位,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如选岗出现缺额,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培训选岗确定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岗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150人,小学教师30人,具体详见《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辖区户籍,其中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报考不限户籍。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岗位不限师范类,不限专业;中学岗位(信息技术岗除外)限师范类专业,且与所报岗位一致;中学信息技术岗不限师范类,限计算机类专业。
研究生报考不限师范类,不限专业。
6、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段需与所报岗位相适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按《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教材教法”等课程。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7、经公开招聘的沧县在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公示等均在此官方指定媒体发布,招聘方一般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后完成报名环节。
报名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9:00至2024年10月21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岗位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对拟试讲人选的报名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环节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试讲。小学、初中岗位试讲内容均为沧县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询。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试讲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条件、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不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待聘人选,参加培训和选岗。
(十)培训和选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按所报学科岗位,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如选岗出现缺额,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培训选岗确定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岗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