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天津考区笔试防疫须知
2020-11-19 17:37 分享到:
一、考生应在考前14日内自行检测体温,并于考前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未及时申领健康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可通过两种渠道申领:(1)搜索或扫码下载“津心办”APP,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天津健康码”;(2)搜索或扫码下载“支付宝”APP,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天津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天津健康码”。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可在本网站下载《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等信息,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给考务人员。
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天津健康码”、上交《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合格、身份证件核验无误、“天津健康码”为绿码、《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无异常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前14日内“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考试当天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入场时“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但连续3次体温测量均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如可参加考试应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
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且提供治愈出院诊断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8日(含定点医院内观察期14日)且解除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上述地区后且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020年10月22日及以后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2020年11月4日及以后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旅居史、2020年11月9日及以后有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旅居史、2020年11月18日及以后有天津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须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2020年10月22日及以后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2020年11月4日及以后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旅居史、2020年11月9日及以后有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旅居史、2020年11月18日及以后有天津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日内存在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有国(境)外以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史,以及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考生须考前将本人有关情况(包括:本人报考的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tjkpzxkw@tj.gov.cn。
八、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九、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考生须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笔试防疫要求。
附件一: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11月28日专业科目笔试)
附件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11月28日专业科目笔试).doc
附件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11月29日公共科目笔试)
附件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11月29日公共科目笔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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